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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陕西省咸阳氮肥厂(破产)国有建设用地一宗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定着物拍卖出让公告

发表时间:2018-07-26 12:20网址:http://www.sxghpm.com/

原陕西省咸阳氮肥厂(破产)国有建设用地一宗

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定着物拍卖出让公告

(2018)08号

受委托,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10时起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办网络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原陕西省咸阳氮肥厂(破产)国有建设用地一宗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定着物一批(整体现状拍卖)。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为: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编号
XQ-2018-015
宗地坐落
秦皇路以西,文林西路以北
宗地总面积
27588.1平方米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2.2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估价报告备案号
6102618BAO189
土地用途
商业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7000万元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0万元
备注
规划条件以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咸阳市科研文教组团WJ-21-1地块(咸阳氮肥厂征地)规划设计条件》、咸政建规[2014]72号、咸政建函[2018]33号文件为准。土地用途明细为商业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业与居住建筑面积比例为3:7。


2、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定着物一批(以现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6日9时至8月15日,到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1312室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6日9时至8月15日,到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1312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号及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7时(以款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于2018年8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竞买人方可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办理竞拍手续,按照要求参加网络竞拍

七、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10时

2、拍卖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多功能厅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6日-8月16日在标的物所在地。

九、其他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申请人可在咸阳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网站查询出让宗地的有关信息。   十、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保证金缴纳凭证; 6、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网络打印加盖公章) 8、自然人竞买的提供竞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联系单位: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131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029-87650169   13572224070

监管部门:陕西省咸阳氮肥厂依法破产清算组

联 系 人:何女士   029一36086612

监督单位: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晓萍 029-88661317

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A座9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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