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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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废旧设备拍卖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20 08:09网址:http://www.sxghpm.com/

一、项目基本信息 我要报名


项目名称: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废旧物资一批(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项目编号:


转让方名称: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挂牌价(万元):
96.552
披露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72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816
咨询报名:
项目咨询:尚先生18682939582、029-87650169
2、代理机构: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3、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79号广丰国际2区13层1312室
4、报名咨询:梁女士、王女士 029-88661260
5、报告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其他事项:
1、拍卖时间:2021817日上午10:30时;
2、拍卖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1722日、23工作时间,位于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华分公司西门对面;
4、报名时间:2021812日、8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转让方承诺: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资产产权均为我公司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产权无法律纠纷。


二、项目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废旧物资一批(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品种:
废旧物资
币种:
人民币
标的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附加信息:


评估机构:
西安开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账面值(万元):
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万元):
96.552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八水上筑1-11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唐涤
注册资金(万元):
82500万元
注册资金币种:
人民币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西安城投集团关于同意热力集团资产报废处置有关事宜的批复
批准文号:
西城投发【202167号
批准日期:
2021年4月12日
备注:




四、交易信息


拍卖名称: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废旧物资一批(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竞价类型:
有底价增价拍卖



五、交易条件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按有关规则和要求按时完成保证金交纳事宜。
办理拍卖登记手续并提供报名单位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留存):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保证金交纳凭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类字样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为: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废旧物资一批(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凡参加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参与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定,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定和《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拍卖佣金: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会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7%向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交纳拍卖佣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竞买人须在2021年8月13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2、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北路小微支行
账    号:8069 1050 1428 8888 88
备注信息: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一批保证金
3、拍卖佣金账户:
开户单位: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 0142 1002 4516
备注信息:拍卖佣金
4、保证金的使用: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作成交价款使用,不足部分须在拍卖会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
5、竞买人若未竞买成功,保证金将在拍卖会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无息退还。
6、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本次拍卖均以标的实际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现状为准,竞买人须仔细实地查看,进入拍卖会现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对所竞得的拍卖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报价竞投,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买受人应尽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第七条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即:委托人确定的最低成交价),竞买人应价未达保留价,不予成交。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应在拍卖会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向委托人交纳拆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方可办理标的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割单》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的交接手续。在标的物交接过程中,买受人必须按照拆装规程严格进行安全操作,且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拆、装、运费以及在拆、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买受人须在拍卖会之日后4个工作日内同委托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办理完移交手续之日后12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1)买受人须同委托人签订《拆除安全保证书》;(2)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委托人厂区、场地的规章制度,拆除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拆除工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而造成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济损失从拆除保证金中扣除;(3)买受人逾期未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的,委托人按人民币5000元/日标准收取买受人保管费;逾期3日以上未完成标的的拆除清场工作,视为放弃标的及买受权。在此期间标的发生丢失、损坏、不完整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标的交割之前,买受人应签订《拆装安全保证书》及有关法律文件,明确安全责任。拍卖人只负责标的的拍卖,对拆、装、运环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20
报价方式:
现场举牌按拍卖师的报价和整倍数加价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2000元
项目相关附件材料:
评估明细表以标的数量及现状为准



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A座908室

电 话:029-87650169

传 真:029-87650199

邮 箱:seelu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