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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表时间:2023-06-20 12:19

经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彬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彬州市2023-05号

宗地总面积

80930㎡

宗地坐落

新民镇屯庄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6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14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103023BB0027   

起始价

  281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宗地编号

彬州市 2023-06号

宗地总面积

7369.64㎡

宗地坐落

新民镇赵寨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6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2,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25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102623BA0114

起始价

251万元

加价幅度

3万元

宗地编号

彬州市 2023-07号

宗地总面积

45823.73㎡

宗地坐落

新民镇赵寨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6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2,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7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102623BA0115

起始价

15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20日至 2023年07月17日到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7月17日 到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彬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在 2023年07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豳风街1号彬州国际花园酒店会议室进行。时间为:2023年07月10日09时至2023年07月2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在公开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

  4、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西安市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A座9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92802112

开户单位:彬州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彬州市支行

银行帐号:806031701421001769

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A座908室

电 话:029-87650169

传 真:029-8765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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